
单世中陷入了一场民间借贷纠纷的困境。他与饶X等人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然而在后续的过程中产生了争议。饶X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坚称借款担保合同实际签订地在台江区,认为本案应由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管辖。单世中面临着管辖权争议的难题,这可能影响到整个案件的走向。
在这个关键时刻,单世中找到了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的苏湖城律师。苏湖城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近20载,是该所的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他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近千件相关案件,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2019年,他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并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
苏湖城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就是仔细研究《借款担保合同》。他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地注意到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合同第七条明确规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即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确保在庭审中能够有力地维护单世中的权益,苏湖城律师在证据收集方面下足了功夫。他详细查阅了合同签订的相关资料,寻找能够证明合同签订地为鼓楼区的证据。他还对案件涉及的各个细节进行梳理,与当事人深入沟通,了解合同签订的具体情况。通过严谨的证据收集,他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策略上,苏湖城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和收集到的证据,制定了清晰的辩护思路。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指出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而单世中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即原审法院提起诉讼,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符合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应为有效。对于饶X主张合同实际签订地在福州市台江区,苏湖城律师强调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裁定正确,驳回了饶X的上诉,维持原裁定。这场民间借贷管辖权争议案件以单世中的胜利告终。
苏湖城律师始终秉持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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