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的作家,1999年去世,2003年其妻子也离世。他们没留遗嘱,却留下了丰厚的遗产。遗产包括一套北京的房屋、著作权版税收入、茅X、叶XX等名家赠予的数十幅字画、作家本人的手稿、书信、墨迹,还有印章、鎏金铜佛等物品。
可麻烦的是,两位老人的四名子女中,有人先于父母去世,有人后于父母去世,涉及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两种特殊情形。加上孙辈,一共有13位继承人卷入这场纷争。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有三个。首先,版税收入到底算不算遗产?被告觉得版税是自己和出版社签合同产生的,不该算遗产。其次,字画、书信、手稿怎么分?原告想分割这些物品,但双方对价值达不成一致,还都不申请价格评估。最后,房屋能不能继承?经核实,涉案房屋是特定性质住房,不能继承、不能上市交易。
这案子的难点可不止遗产种类多,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也错综复杂。两位被继承人去世后,一位女儿先于母亲去世,她的4个子女代位继承;一位儿子后于母亲去世,他的配偶和4个子女转继承;还有一位女儿在诉讼过程中去世,她的份额由其女儿继承。
9位原告找到李同红律师及其团队时,那焦虑的心情可想而知。他们面对的情况太棘手了。证据特别分散,版税涉及15家出版社,得逐一调查取证;法律关系复杂,代位继承、转继承并存,份额计算特别繁琐;被告防御也强硬,坚持版税不属于遗产,还要求多分;而且部分遗产,像字画、书信等因为无法估价,法院没法支持实物分割。
李同红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申请法院调查令,对版税收入逐一核查。他们发现,版税收入系作家著作的衍生收益,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应当依法继承分割。这个核心意见切中了案件的要害,抓住了版税是否属于遗产这个关键问题。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同红律师的核心意见。被告继承的全部版税总额超过588万元,要向9位原告支付相应遗产份额。各原告分得的遗产折价款从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
法院判决,版税收入方面,被告继承全部版税,同时需向其他12位继承人支付相应折价款,两位主要继承人各获147万余元,另4位继承人各获36.7万余元,另5位继承人各获29.4万余元。房屋因性质特殊,不予处理;字画因双方无法就价值达成一致且不申请评估,法院不予支持实物分割;书信、手稿等因原告未能证明相关物品由被告保管,法院也不予支持。
当事人一开始担心拿不到应有的遗产份额,现在通过李同红律师团队的努力,成功争取到了依法应得的遗产。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同红律师准确抓住版税属于遗产这个核心要点,通过申请调查令等实际行动,为当事人赢得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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