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A为未成年人原告B与被告A签订教育培训服务合同,购买综合课程,总课次八十次,服务期限两年,原告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课程费用两万余元。然而,原告缴费后,原告B仅正式上课一次,剩余七十九课次均未使用。2022年年底,被告通知暂停授课后便未恢复,且已停止运营,门店关闭、负责人失联。原告试图退款无果,遂委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4年的杨稳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杨稳定律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目前在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在处理此案时,凭借其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围绕合同效力这一要点展开工作。她深知合同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依据,曾在多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有着出色的表现。在本案中,她仔细审查服务合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为后续的诉讼奠定基础。
在被告根本违约方面,杨稳定律师明确指出被告收取费用后不履约、关门跑路的行为属于恶意违约。她曾处理过类似的违约案件,能够精准地把握违约的关键要素。在本案中,她通过提交转账记录、收款收据等证据,充分证明原告已足额支付课程费用,而被告仅提供一次课程服务便停业,构成严重违约。
对于剩余课时费计算,杨稳定律师精准按比例计算退费金额。她曾在多起涉及费用计算的案件中展现出专业的计算能力。在本案中,她依据课时记录等证据,清晰地计算出剩余课时费的金额,为原告争取到近乎100%的剩余课程费用返还。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杨稳定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剩余课时费两万余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杨稳定律师作为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其扎实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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