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投资者李XX,因为信赖上海XX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之前买了该公司股票。后来发现,被告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里虚增了营业收入和利润,这构成了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李XX因此遭受了投资损失,损失金额是2160.79元。
于是,李XX委托了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和胡律师。被告XX公司可不认账,辩称原告的投资损失和他们的虚假陈述行为没啥因果关系,或者因果关系很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这可让李XX心里没底了,本来就损失了钱,现在被告还不承认,这官司能赢吗?
徐晓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一系列工作。首先,他全面梳理了原告的交易记录。这可不是个轻松的活儿,交易记录那么多,得一条一条仔细看。然后,他依法向法院申请依职权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调取原告完整的交易数据。这数据可是关键,有了它才能准确计算损失。接着,他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某大学金融研究院进行损失核定。
到了庭审的时候,徐晓律师围绕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损失计算方法等核心争点发表代理意见。他讲得头头是道,成功让原被告双方对《证券投资者损失核定意见书》中记载的交易记录及核定结果都没意见了。这就为后续的判决打下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上海金融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应该适用示范判决确立的标准,认定被告XX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和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至揭露日所受损失之间存在推定因果关系,被告得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呢,原告的部分损失可能受证券市场风险、个股风险等因素影响,专业机构在核定的时候已经合理剔除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上海XX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XX投资损失2160.79元,案件受理费50元也由被告负担。
李XX一开始担心这钱要不回来,现在不仅全额拿回了投资损失,连受理费都让被告出了。这前后一对比,徐晓律师的作用就很明显了。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在于徐晓律师全面梳理交易记录、准确调取数据、委托专业机构核定损失,并且在庭审中把核心争点说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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