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上,气氛紧张,四名原告要求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中心、城建公司等四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83321.2元,一场激烈的法律对决就此展开。原来,死者在某市政开放式公园内溺水身亡。原告认为事发岸边无警示标志、无照明、无护栏、无巡逻,管理存在重大过错。而这起案件被推上法庭,也是因为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案件在发展过程中,原告方态度强硬,坚持认为被告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然而,他们存在证据短板,无法证明落水位置、落水原因、落水经过,不能证实死亡结果与管理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且,对于公园的管理范围界定模糊,给案件增添了复杂性。就在此时,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的钟冬蕾律师接手了此案。她迅速展开工作,做了几件关键的事。首先,精准界定管理范围,清晰区分产权、管理、运营、维护职责,明确案涉区域不在城建公司管理范围,从根本上排除公司责任。其次,直击证据短板,抓住原告无法证明落水点、落水原因、死亡过程这一关键,强调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溺亡与公园管理存在因果关系。最后,结合死者长期居住周边、熟悉现场环境等客观事实,强化“自身责任”的法律与事实逻辑。最终,一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再次采纳钟冬蕾律师的答辩意见。城建公司成功避免了巨额赔偿,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方承担。普法提醒:在遇到类似纠纷时,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明确责任主体和范围。同时,对于开放式公益性公园等场所,其安全保障义务是有合理限度的,不能无限加重管理人责任。钟冬蕾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在此之前还从2007年2013年在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执业证号为15001201611522372。执业以来每年办案在80件左右,曾承办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逾1000件且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在这起开放式公园溺亡索赔案件中,她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专业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国企避免了巨额赔偿,展现出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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