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6月22日,原告JXX与被告绍兴XX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花费783000元购买一辆24款揽胜运动版汽车。原告依约付清全款,被告交付车辆并开具发票,原告取得车辆所有权。但在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时,发现车辆备用钥匙、货物进口证明书等文件被被告占有,多次要求返还均遭拒。原告为维护权益,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原告委托了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执业10年的韩玉霞律师代理此案。
韩玉霞律师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专业,系统的法学学习为其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接收案件后,她围绕“车辆所有权已转移、从物应随主物一并返还、银行质押不能对抗善意购车人”三大核心要点开展工作。2024年12月27日,韩玉霞律师代理原告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
庭审阶段,韩玉霞律师凭借多年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积累的经验,针对银行“质权抗辩”进行重点论述。她指出车辆附属单证不具备质押属性,原告属于善意第三人,且所有权优先于无效质权,请求法院判令直接占有人XXX返还物品。其曾办理过涉案标的(本金加利息)2000余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等大量案件,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上有丰富的经验,在此次庭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终,法院采纳了韩玉霞律师的全部核心观点。判决被告B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JXX返还案涉路虎车的货物进口证明书等证件及一把备用钥匙,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韩玉霞律师是绍兴市总工会驻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获得2020-2021年度绍兴市优秀农村(社区)法律顾问、2021年绍兴市越城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等荣誉,她以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任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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