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对方在离婚、婚生子抚养权及探望权等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始终无法协商一致。我心里十分担忧,不知道这场婚姻该何去何从,也害怕在抚养权和探望权的问题上吃亏。我四处咨询,得到的答案却让我更加迷茫,有人说这种情况只能走法律程序,而且结果还不一定好,我越听越没底,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死胡同。
在我无比无助的时候,朋友向我推荐了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的曹方律师。了解到曹方律师他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而且他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与刑事案件,尤其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这让我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希望。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委托了曹方律师帮我处理这个案件。
曹方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与我进行了深入沟通。在律所的办公室里,他花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详细了解我婚姻存续的状况、子女成长的细节以及双方争议的焦点。通过这次沟通,他明确了我的核心诉求是解除婚姻关系,并保障自己对婚生子的合法探望权。之后,曹律师结合案情进行了研判,认为本案没有共同财产及债务争议,具备调解结案的有利条件,便迅速制定了以调解为核心的诉讼策略。
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里,曹方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清晰地向被告阐释了离婚及子女抚养、探望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让被告对法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沟通协商的过程中,曹律师兼顾双方对子女的关怀,以专业、理性的态度就抚养权归属、探望权行使方式与被告进行交流。他的每一句话都切中要害,既维护了我的合法诉求,又让被告能够接受。我在一旁观察着,看到曹律师自信从容的样子,心里也渐渐踏实了下来。
最终,在曹方律师的专业调解推动下,在法院的主持下,我和被告自愿达成了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我们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我无需支付抚养费;我可以在不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的情况下随时探望婚生子;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务争议;案件受理费由我自愿负担。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让我顺利结束了这段痛苦的婚姻,还保障了我对孩子的探望权,让我能够继续陪伴孩子成长。我真的非常感谢曹方律师,是他的专业和努力让我在这场离婚纠纷中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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