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借款协议》,让一场“投资款”与“借款”的争议有了定论。在绥中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宁X坚称原告梁X的200万元是投资款而非借款,气氛一度紧张。此时,原告委托的隋常有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组织和庭审应对,最终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200万元本金。
隋常有律师2017年开始在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如今已是该律所的合伙人。他专注于保险拒赔维权、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
在保险拒赔维权方面,隋常有始终坚信“保险公司的一纸《拒赔通知书》并非终局判决”。他凭借对《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精准运用及医学知识的跨界积累,成功推翻过以“未如实告知”“疾病不符医学定义”等为由的霸王条款。例如在一些重疾险、百万医疗险、防癌险、寿险的拒赔案件中,他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还曾作为保险公司代理人代理多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应诉工作,熟知保险公司诉讼策略。
刑事辩护也是隋常有的专长。他专注于经济犯罪、人身伤害类犯罪、妨害司法类犯罪的辩护工作,擅长在侦查阶段“黄金37天”内介入。近两年,他在侦查阶段“黄金37天”介入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成功率达83%,成功为多名犯罪嫌疑人争取取保机会,其中多起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不起诉。
在民间借贷及合同纠纷领域,隋常有同样表现出色。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他代理原告成解除合同,通过系统梳理微信沟通记录、书面催告函等证据,成功证明被告怠于履行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法院据此判决解除合同,全额返还54万元借款及利息。还有一起债权债务清偿纠纷,他成功突破被告高某“不知情、未受益”的抗辩,通过证明借款用于购买房产且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高某系共同受益人,将案涉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判令配偶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判决五名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的实现。
隋常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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