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俊华律师为优秀法学科班出身,持有破产管理人、债务分析师专业证书,是国内较早深耕债权债务化解领域的专业律师之一。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债权债务类案件200余件,债务化解类占比约60%,在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实战经验。
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物资采购链条复杂,XX公司遇到了货款难题。该公司作为保供企业向市场供应猪肉,孙X和张X通过微信群向其频繁下单,XX公司完成供货,收货人在销售单上签字确认,累计供货金额达122,808元。XX公司按张X提供的开票信息向吉贡XX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吉贡XX也支付了部分货款,但剩余71,340.5元一直未付。当XX公司催讨时,吉贡XX否认买卖关系,辩称孙X和张X不是公司员工,只是代付款,双方不存在直接买卖合同关系。
黄俊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收集了微信群聊天记录、发票、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提出即使孙X、张X不是吉贡XX正式员工,但其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法律特征。还指出吉贡XX是保供重点企业,XX公司有理由相信交易相对方是吉贡XX,吉贡XX收取发票、支付部分货款的行为也确认了买卖关系。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采纳了黄律师的观点,认定孙X、张X代表吉贡XX采购,双方存在真实买卖合同关系,判决吉贡XX支付货款71,340.5元。
2023年,李XX因母亲朱XX的遗产分割问题找到黄俊华律师。朱XX与子女签订《房产分配份额协议》,约定出售房屋后朱XX获得50%售房款自行保管,百年后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房屋出售后,朱XX名下的售房款在其去世后只剩不到两万元,弟弟李X坚称母亲已将钱款赠与他或用于日常开销,不应再作为遗产分割。
黄律师收集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母亲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还原了售房款流向。庭审中,弟弟陈述多次矛盾,黄律师指出母亲高龄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不符合常理,弟弟具有支配钱款的便利条件,其解释不应采信。同时,考虑到弟弟对母亲照顾较多,但主张口头表示不构成遗嘱,不能替代法定遗产分割规则。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19万元售房款属于母亲遗产,弟弟酌情多分,需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
2023年7月,货车司机姚XX在运输货物时帮忙卸货受伤,却陷入三方推诿的赔偿纠纷。仓库负责人蒋X称忙卸不了,将郑X联系方式提供给运输公司调度,郑X负责安排卸货。雨停后姚XX帮忙卸货时从货车上跌落受伤,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蒋X、郑X和货主公司都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黄律师梳理案件,认为姚XX的帮忙行为属于义务帮工,根据相关法律,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收集了报警回执、住院记录等证据,反驳了被告的抗辩。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帮工人为郑X,由郑X承担60%的责任,支付姚XX各项赔偿款共计17,755.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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