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我国发展社会保障项目的必不可少的部分。失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强制实行的,是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以及国家财政补贴等途径筹集资金所建立的,对失业而造成生活来源中断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制度。
目前由于国家政策的规定和鼓励,一般企业都会主动为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如果失业者满足一定条件的,就可以享受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包括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失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那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期限有哪些呢?领取期限最长时间是多久呢?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劳动者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或以上的。失业者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后,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者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长1年以上5年以下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10年以下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这个期限是根据失业者个人和其之前所在的工作单位共同缴纳年限来计算的,缴纳的时间越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就越长。但要注意的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者重新就业之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要重新计算。
此外,因为我国各省、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国家对于不同地区制定的失业保险政策也有所不同。以成都为例,其失业金领取期限为: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2年以下的,领取期限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3年以下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5年以下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8年以下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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