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所得税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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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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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中所涉及的债,不仅仅包括金钱,还包括一些非金钱,非货币性的财产。对于此类的财产进行债务的清偿和债务的重组的话,是要以公允价值为关键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的资产所得或者是损失。
债务重组所得税处理

在社会上的经济运作当中,不管是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都会出现周转不灵的情况。这就涉及到一个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叫做债务重组

什么叫做债务重组呢?说白了就是当债务人发生了很严重的经济困难,没有办法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是法院裁定书,可以就其债务人的债务来做出让步。重新组织与债务人债权债务的关系。

而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进行重新组合之后,就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到底应该如何交税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债务重组的涉税问题。

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中所涉及的债,不仅仅包括金钱,还包括一些非金钱,非货币性的财产。对于此类的财产进行债务的清偿和债务的重组的话,是要以公允价值为关键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的资产所得或者是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的两个税分别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于增值税的处理来讲,要按照债务人转让的相应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转让资产的不同就决定了增值税的不同。

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是保持不变的。与是否进行债务重组没有关系。只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正常的缴纳就可以了。

还有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是把债权转化为了股权。对于这种情况要分为债务清偿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来具体确定所得或损失。对于债务人来讲,要按照他给债权人所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

你这个数据来确认他的债务重组之后的所得,再根据所得缴纳相应的税款。对于债权人来讲,要按照他向债务人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来确定他的损失。

对于这种特殊性的税务处理,关键就在于我们暂时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者损失。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债权人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债务人应当按照原债务的计税基础增加注册资本。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如果企业在债转股的同时,用直接货币或者代替货币的方式进行转让股份的话,还是按照一般货币的方式进行缴税;但是在重组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法律的规定,以及当事人的意向的话,也是可以选择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进行处理的。

如果双方有意向按照特殊情况进行处理的话,则双方对股权的投资与否以及对债务还不还的问题就暂时不用处理。

所以希望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进行债务重组的时候能够认真分析以上的规则,使自己的财产能够得到最大化的确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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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利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债务重组利得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对于企业取得的财产不管是转让的收入,以及还是接受捐赠的收入,再者就是无法偿付的收入都需要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并缴纳相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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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明白,相信万能的大家应该会懂得吧,我想问下关于债务重组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的?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重组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回答如下
为加强对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所得税管理,防止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债务重组包括以下方式:
  
(一)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三)债务转换为资本,包括国有企业债转股;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五)以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方式组合进行的混合重组。 债务人(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企业)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债权人(企业)取得的非现金资产,应当按照该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税费)确定其计税成本,据以计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或者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等。 在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中,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债权人(企业)应当将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该项投资的计税成本。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将债权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的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 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如果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有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有合理的经营需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一)经法院裁决同意的;
  
(二)有全体债权人同意的协议;
  
(三)经批准的国有企业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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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重组所得税会计及税务处理分析
对于下岗女工在生育保险上的待遇处理则按照《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8条的规定。该规定的内容是,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孕期或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诉,企业可以给予不超过两年的假期,放假期间发给生活费,假期内含产假的,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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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学生,是学法律专业的,这段时间一直在研究企业债务重组的问题,请问一下大家企业债务重组所得税处理办法是怎样的啊
[律师回复] 第六条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第七条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将债权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的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
第八条 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如果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有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有合理的经营需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一)经法院裁决同意的;

(二)有全体债权人同意的协议;

(三)经批准的国有企业债转股。
第十条 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关联方之间的含有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原则上债权人不得确认重组损失,而应当视为捐赠,债务人应当确认捐赠收入;如果债务人是债权人的股东,债权人所作的让步应当推定为企业对股东的分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一条第
(二)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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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企业债务重组所得税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在进行。为便于纳税人掌握2010年度以来最新出台的各项政策,降低税收风险,提高税收遵从度,地税局有关业务负责人对2010年以来出台最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系列解读。
关于租金收入的确认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解读:
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租期跨期且一次性支付,则可分期递延确认。
关于债务重组收入的确认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债务重组收入,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读:
79号文和19号公告,分别从确认时间和确认方式方面明确债务重组收入的确认问题。
其中,19号公告中“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另有规定主要是指:
1.指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
2.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八条)。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和计算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读:
79号文和19号公告,分别从确认时间和确认方式方面明确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问题。
其中,79号文明确规定,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只能扣除成本,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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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损失所得税处理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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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如何缴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重组如何缴税 首先,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六条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字[1998]24号)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进行清偿债务的事项,应该属于“债务重组”的范围;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务重组损失能在税前列支吗 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规定: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因此,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偿还债务,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为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侦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 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包括以下可能的方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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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务重组损失能在税前列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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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偿还债务,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为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侦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
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包括以下可能的方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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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利得是否递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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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务重组需要缴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重组如何缴税 首先,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六条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字[1998]24号)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进行清偿债务的事项,应该属于“债务重组”的范围;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务重组损失能在税前列支吗 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规定: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因此,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偿还债务,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为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侦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 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包括以下可能的方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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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税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重组如何缴税 首先,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六条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字[1998]24号)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进行清偿债务的事项,应该属于“债务重组”的范围;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务重组损失能在税前列支吗 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规定: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因此,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偿还债务,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为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侦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 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包括以下可能的方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债务重组收益如何扣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会计上确认债务重组损失的情形有三种
一是债权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是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计至未来应收金额,减计的金额作为当期损失;
三是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三种情形的所得税的处理
债务人通过债务重组通常情况下会获得收益,按照准则的要求,这部分重组收益不计入损益,而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处理。另外,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有时会发生损失。这在前面已作讨论。现将会计上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三种情形的所得税处理分析如下:

一,债务人以现金资产偿还债务形成的资本公积。由于债务重组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重组后,支付的现金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再支付。这部分差额实际上属于“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照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应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直接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二,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形成的资本公积。这部分资本公积,从税收的角度可以分成两部分:一是资产转让收益;二是其“差额”超过资产转让收益部分的债务重组收益。资产转让收益应当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收益,则应当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处理。因此,对整个资本公积部分应全额调增当期所得。这里,还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即资本公积小于资产转让所得。例如,债权人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202000元,债务人以账面价值180000元、公允价202000元存货清偿,增值税税率为17%,则债务人确认的资本公积为:202000-180000-202000×17%=18300(元),小于资产转让所得30000元(202000-180000)。这是由于资产转让所得30000元与重组损失11700元(202000十202000×17%-202000)相抵消的结果。由于债务人发生的重组损失不得扣除,因此应以资产转让所得作为重组所得,即调增所得额30000元,而不是18300元。

三,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而形成的资本公积。按上述情形处理。
债务重组税率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重组如何缴税 首先,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六条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字[1998]24号)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进行清偿债务的事项,应该属于“债务重组”的范围;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务重组损失能在税前列支吗 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规定: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因此,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偿还债务,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为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侦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 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包括以下可能的方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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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其所得税事项可分三种情况处理:一种是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第二种是将债权转为股权;第三种是“差额”结清债权债务;因各种情况的性质不同,当事人双方在所得税处理上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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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应该如何缴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重组如何缴税
首先,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六条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字[1998]24号)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进行清偿债务的事项,应该属于“债务重组”的范围;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务重组损失能在税前列支吗
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规定: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因此,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偿还债务,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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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
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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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税费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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