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情况往往较为复杂,如何固定家暴证据成为了维护受害者权益的关键。高晗律师在长期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固定家暴证据的有效方法。
第一步,收集报警记录。报警记录是证明家暴发生的重要凭证。警察出警后会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双方的陈述、现场的状况等。这是客观且具有公信力的证据,能够直接证明家暴事件的发生。因为警察的介入具有权威性,其记录的内容在法庭上具有较高的证明力。第二步,整理伤情照片和视频。家暴发生后,及时拍摄受伤部位的照片以及现场的视频,这些直观的影像资料可以清晰地展示受害者的受伤情况和现场的混乱状况。照片和视频要保证清晰、完整,能够反映出受伤的程度和家暴发生的场景。第三步,留存住院病历和医疗费票据。受害者因家暴受伤住院治疗,住院病历详细记录了受伤的情况、诊断结果和治疗过程,医疗费票据则证明了因家暴产生的经济损失。这些都是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赔偿的重要依据。第四步,提供残疾证等相关证明。如果受害者是残疾人,残疾证可以证明其身体状况的特殊性,在证明其处于弱势地位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也能从侧面反映出家暴行为的恶劣程度。
在一个实际的案件中,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婚后长期处于弱势地位。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被迫离家并报警,还因家暴受伤住院治疗。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高晗律师接受委托后,按照上述步骤收集证据。提交了报警记录,清晰地显示了家暴发生的时间和情况;整理了伤情照片和视频,直观地展示了原告的受伤状况;留存了住院病历和医疗费票据,证明了原告的医疗支出;提供了残疾证,说明了原告的弱势地位。在法庭上,高晗律师依据这些证据,明确指出被告实施了家庭暴力,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并且针对被告“互不追责”的抗辩,说明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此后,高晗律师在处理类似的离婚纠纷案件时,都沿用了这一固定家暴证据的方法,为众多家暴受害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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