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李XX与被告黄某某有废品回收买卖业务往来,李XX向黄某某供应货物后,黄某某却未及时支付货款。2024年10月21日,黄某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李XX货款38568元。之后,李XX多次催讨,黄某某始终拖延不付。李XX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了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的陈秋秀律师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某支付货款38568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还要求其承担律师费。被告黄某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既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李XX一开始真是愁坏了,自己的辛苦钱要不回来,多次催讨也没用,对方就这么拖着,一点办法都没有。
陈秋秀律师在李XX委托当天就介入了案件。当时李XX焦虑得不行,担心钱要不回来,又怕打官司麻烦。陈律师先是精准梳理了欠条、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要把各种交易细节都弄清楚,把证据一一对应好,为法院认定事实奠定了基础。
在诉讼策略上,陈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合理确定了诉讼请求,明确了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标准与法律依据。这一步很关键,直接关系到李XX能争取到多少合法权益。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黄某某缺席。但陈律师没有受到影响,依法完成了庭审程序,清晰地陈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观点。卷宗虽不算厚,但陈律师也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在这个过程中,陈律师还多次与法院沟通,确保案件能顺利推进。
陈秋秀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超过100多件,案件类型涵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她曾任XX校法学学会会员、杭州XX公司法律顾问,还入选了台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她在2018年至2023年深耕公司法务领域,从合同起草审核到劳动争议处理,再到企业合规体系搭建,积累了扎实的实务经验,尤其在合同风险把控上有独特的敏感度。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黄某某拖欠货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承担付款及违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XX货款38568元;被告以38568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本案为终审判决,被告需按判决履行全部付款义务。
对比李XX最初的处境,原本货款要不回来,现在不仅能拿到全额货款,还能获得逾期利息。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陈律师精准的证据梳理和合理的诉讼策略,让案件事实清晰地呈现在法院面前,从而维护了李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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