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薛XX遭遇了一场让他焦头烂额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2020年8月24日晚,窦XX驾驶薛XX实际所有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及人员损伤。薛XX向XX公司申请保险理赔,却遭到诸多阻碍,XX公司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双方陷入僵持,薛XX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在这困境之中,薛XX找到了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的李娟娟律师。李娟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10年的执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民商事领域深耕多年,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她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
在办案的第一步,李娟娟律师首先明确了案件的关键问题。她仔细审查了薛XX提供的各项证据,包括保单、事故认定书、车辆评估报告、医疗费票据等,迅速确定了两个核心争议焦点:一是薛XX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二是薛XX合理合法损失数额是多少。在证据收集方面,李律师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能力。她不仅收集了薛XX提交的现有证据,还深入调查了车辆的实际情况。对于车辆损失评估报告,她与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沟通,了解评估的具体过程和依据,确保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面对XX公司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时,李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指出该评估结论是法院依法委托具备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作出的,XX公司并未提出直接充分的证据予以推翻或否定,有力地维护了评估报告的有效性。
在庭审策略上,李娟娟律师更是表现出色。针对XX公司对薛XX诉讼主体资格的质疑,她提交了天津市XX厂出具的书面声明材料,证明薛XX系涉案车辆的实际车主且享有向XX公司主张保险理赔的权益,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薛XX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对于XX公司提出的各种不合理抗辩,如认为车辆评估金额过高、要求扣除医疗费中非医保费用等,李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逐一进行反驳。她指出XX公司未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其主张,有力地维护了薛XX的合法权益。
经过一审、二审的审理,最终法院驳回了XX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薛XX获得了316241元的赔偿。这场胜诉不仅为薛XX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李娟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李娟娟律师始终秉持着“用专业能力和社会使命共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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