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7月,山东省x市的某甲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变更为监视居住。公安机关认定,某甲以归还汽车钥匙为由将刘某诱骗至家中,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刘某报警后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种涉嫌强奸罪的指控,一旦成立,某甲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不仅会失去自由,还会对其名誉和未来生活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此时,山东枣庄滕州市王永强律师接受委托,他自2018年起在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执业。
王永强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山东大学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第一时间会见某甲。他全面了解案件案发经过、细节以及某甲的供述与辩解,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件材料进行细致梳理。他逐一对言词证据、物证等相关证据开展审查与分析,精准梳理出案件争议焦点。王永强律师曾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这种对证据的细致审查能力在过往案件中也多有体现。
x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讯问了某甲并审查全部案卷材料。王永强律师及时与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专业沟通,他明确提出本案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公安机关指控某甲构成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达不到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王永强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这种专业的沟通和精准的分析在其过往承办的众多刑事案件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检察机关经审查,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阶段,王永强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他结合侦查机关补充的证据材料进一步完善辩护意见,再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核心问题进行充分、专业的沟通。他坚持认为本案缺乏有效证据证明某甲具有强奸的主观故意及实施了强奸的客观行为,不应以强奸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王永强律师作为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在处理这类复杂刑事案件时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办案思路。
最终,x市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并结合退回补充侦查的证据情况,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XX年X月17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某甲不起诉。某甲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有效保障。王永强律师作为政协滕州市第十六届委员、枣庄市政协委员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等,在业内有着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他以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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