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医疗损害纠纷领域,姚凤东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曾有一起涉及齐齐哈尔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患者A因多种严重疾病入院治疗,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患方认为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经调解未果后委托姚凤东提起诉讼。诉讼中,经患方申请,法院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有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轻微至次要因果关系。但案件存在患方未同意尸检导致死因不明、鉴定责任比例仅为“轻微至次要”、医疗费中医保统筹支付部分未获支持等难点。姚凤东全面梳理患者两次住院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及时申请司法鉴定,为因果关系认定奠定基础;针对院方对鉴定意见的质疑,协助鉴定机构出具异议回复函,成功抗辩院方重新鉴定的申请;准确区分医疗费中个人支付与医保统筹支付部分,主张合理费用;最终为患方争取到6.8万余元的赔偿,体现了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专业鉴定启动、证据链构建、程序对抗的核心价值。
还有一起涉哈尔滨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患者B因病情严重最终在家中死亡。患方认为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院方协商赔偿未果后委托姚凤东诉讼。经鉴定,院方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有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原因。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计算方式以及精神抚慰金是否按责任比例折减。姚凤东全面梳理跨省就诊证据,成功启动司法鉴定,抗辩院方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二审应对中成功维持一审判决,为痛失独子的老年父母争取到104万余元赔偿,充分展现了其在复杂医疗损害纠纷中的专业价值。
在刑事辩护领域,姚凤东也有着出色表现。2025年,被告人A伙同他人参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姚凤东作为辩护人,从多个角度提出辩护意见,虽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但认罪认罚、退赃、初犯等情节获法院认可,最终被告人A被判处接近法定最低刑的三年一个月有期徒刑,体现了刑事辩护在量刑阶段的积极作用。
多年来,姚凤东始终坚守执业初心,面对每一起案件都全力以赴,用一次次优质的法律服务、一个个成功的办案案例,践行着律师的责任与使命,为当事人化解法律困境、守护合法权益,为司法公正贡献着自身的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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