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合作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界定常常容易引发争议。本案中,原告某体育文化发展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C、被告D诉至法院,提出返还培训分成款项、学员退费分成、赔偿预期利益损失及物资损失等多项高额给付诉求。若原告的诉求得到支持,被告C和被告D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其合法权益。此时,被告C和被告D委托了安徽安庆梅鹏律师代理此案。梅鹏律师在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执业已有5年。
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接手案件后,他首先进行了全面阅卷和证据梳理工作。他发现原告与两被告先后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薪酬标准、管理制度、考勤值班、工作汇报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凭借其曾处理大量民商事纠纷积累的经验,梅鹏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这些合同条款对于认定双方关系的重要性。他进一步调查发现,原告在日常管理中按员工标准对两被告进行考勤、任务指派与制度约束,公司负责人在内部沟通中也明确认可两被告系公司员工。
在庭审过程中,梅鹏律师结合自己在处理合同纠纷等案件中锻炼出的精准案件研判能力,提出核心抗辩。他指出本案属于劳动争议,应适用仲裁前置程序,法院不应直接受理。同时,他强调双方实为劳动关系,案涉外包协议本质上只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薪酬发放方式的调整,并未改变人身隶属与管理支配的劳动关系核心特征,且协议中关于退费承担、风险分配的约定因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这一系列抗辩观点逻辑严密,直击案件关键。
梅鹏律师还注重证据体系化构建,他整合了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沟通记录、管理制度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从合同文本到管理事实,再到薪酬发放和主体认可等维度,固定了关键事实,有力地否定了民事合作关系的定性,明确了案件在程序和实体上的瑕疵。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梅鹏律师的全部抗辩观点,认定原告与两被告之间成立劳动关系,案涉培训外包协议未改变劳动关系属性,全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梅鹏律师成功为委托人免除了全部返还、赔偿责任,实现了委托人零赔付、无责任的最佳诉讼结果。梅鹏律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还完成了安庆市律师协会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并且担任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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