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周杨辉律师一场精彩的辩护之战。
周杨辉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承办过千余件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当接到张XX的案件时,他初步判断,虽然案件涉案金额超2000万,公诉机关指控严重,但张XX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自首和从犯的规定,周杨辉律师开始收集相关证据。他发现,要证明张XX构成自首和从犯并非易事。为了获取有力证据,他多次前往公安机关,查阅案件的询问笔录和相关调查资料,从细节中寻找张XX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证据,以此证明其自首情节。同时,通过与其他涉案人员的沟通和调查,收集能够证明张XX在共同犯罪中仅提供银行卡,起次要、辅助作用的证据,从而认定其为从犯。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张XX是否构成自首和从犯,以及涉案金额巨大的情况下能否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强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应从重处罚。周杨辉律师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的规定,向法庭指出张XX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行为符合自首条件,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又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从犯的规定,阐述张XX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在这个关键环节,周杨辉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充分的证据,扭转了局面。
此外,周杨辉律师还推动张XX全额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依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这一举措为适用缓刑打通了关键环节。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周杨辉律师的辩护意见,张XX成功获得缓刑。
在其他类似案件中,如陈X的帮信罪案件和储X的骗取贷款罪案件,周杨辉律师同样围绕关键从轻情节展开辩护,精准适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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