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四川射洪市,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发生了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网络赌博案件。公诉机关指控包括【被告人A】在内的26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该涉案团伙利用境外服务器搭建redpoker网络赌博平台,以三级代理模式发展下线,吸引了11478名赌客参与赌博,平台充值总金额达3462万余元,代理分红总金额达1026万余元。【被告人A】作为平台代理,参与发展会员并获取红利19万余元,公诉机关认定其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郑晓龙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自2016年开始在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9201610743976,服务地区为四川-遂宁。他还是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委员等,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面对这起复杂的网络赌博案件,郑晓龙律师接受【被告人A】家属的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
他首先多次前往法院阅卷,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深入研究。在仔细分析了网络赌博平台的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后,郑晓龙律师发现【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仅作为普通代理参与,未参与平台搭建、规则制定等核心环节,于是提出【被告人A】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的辩护观点。同时,他还发现【被告人A】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这一重要情节。此外,【被告人A】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悔罪态度诚恳,且系初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郑晓龙律师将这些情节一一整理并在辩护中着重强调。
在整个辩护过程中,郑晓龙律师凭借自己在网络犯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结合相关司法解释,针对网络赌场代理的责任认定、违法所得核算、缓刑适用条件等核心问题展开专业辩护。他的辩护意见紧密贴合网络赌博犯罪的审判实践,形成了完整的罪轻辩护逻辑。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郑晓龙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其从犯地位、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涉案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均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被告人A】及其家属对郑晓龙律师的专业服务和辩护结果非常满意,他们表示郑晓龙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沟通及时、工作细致,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为【被告人A】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郑晓龙律师以其诚信、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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