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当人们遭遇刑事犯罪指控、合同纠纷、保险理赔难题以及股东抽逃出资等问题时,往往会陷入无助的困境。刑事犯罪指控中,当事人可能面临失去自由的风险,却不清楚如何为自己辩护;合同纠纷里,复杂的条款和证据收集成为核心难点;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让投保人不知如何维权;股东抽逃出资纠纷中,资金流向的查证和法律适用是关键挑战。
周杨辉律师是处理这类纠纷的合适人选。他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在这18年里,他累计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千余件,覆盖刑事犯罪、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婚姻继承、交通事故、执行异议、行政争议等多元案由。他不仅是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八届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是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律师、十堰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两次获评十堰市优秀律师。
在一个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徐X投保后被诊断出“主动脉窦动脉瘤”,保险公司以该疾病属于“先天性畸形”免责情形为由拒赔。周杨辉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精准抓住保险公司“说明义务”的履行瑕疵,指出保险合同对“先天性畸形”的具体定义等仅以普通字体放在“释义”部分,未作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法院据此认定该“释义”对原告不产生效力。接着,他指导客户联系主治医生获取《病情证明》,并结合2017年正常的心脏彩超报告形成证据链,证明疾病系后天形成。最后,当保险公司申请司法鉴定未能证明属于先天性疾病时,周杨辉律师主张保险公司未能完成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该观点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9万元保险金。
另一起股东出资纠纷案件中,恒公司股东李XX涉嫌抽逃出资。周杨辉律师精细梳理财务凭证,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准确适用法律将其行为定性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针对李XX的抗辩,他指出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庭审中还合理调整诉求,展现了积极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专业态度。最终,法院判决李XX返还抽逃的出资本金264万元及利息。
周杨辉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各类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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