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鞋厂的老板最近愁容满面,仿佛被一片巨大的乌云笼罩着。他因未经国际知名商标权利人许可,在自己生产的鞋品上使用了和对方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生产出了假冒品牌鞋品。当被查处时,涉案商品价值五万余元,更糟糕的是,他此前还曾因同类商标侵权行为被行政处罚过。面对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的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他觉得自己的世界瞬间崩塌了,未来一片灰暗。这样的案子,王增匀律师执业13年来已经办过800余件。
就在他感到绝望之时,王增匀律师出现了。王增匀律师是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13年的执业经验,深耕于刑事辩护和诉讼领域。他曾担任多家企业、政府法律顾问,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接受委托后,王增匀律师第一时间就去会见了当事人。凭借800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当事人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这一情节可能成为案件的关键。于是,他全面核实案件事实、取证过程及行政处罚前科情况,固定当事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证据。之后,他又细致地梳理商标权属、涉案物品价值认定、侵权比对结论等案卷材料,确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明确了辩护方向为从轻量刑。
在庭审中,王增匀律师重点阐述当事人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他结合当事人主动到案、积极配合调查的悔罪表现,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那个浙江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的评选标准是在法学研究和实务中有突出表现,在这个案子里他做到了极致——例如精准把握自首情节,将其作为法院从宽处理的核心依据。针对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他依法发表质证与辩护意见,协助当事人完整表达认罪悔罪态度,推动法院采纳公诉机关合理量刑建议。
而案件的决定性一步,就在于王增匀律师对自首情节的精准把握和有效辩护。他收集的自首证据成为了整个辩护的有力支撑,让法院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从轻情节。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增匀律师关于自首、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扣押涉案物品依法没收。虽然法院未适用缓刑,但已在法定幅度内实现从轻量刑,辩护目标达成。王增匀律师表示:“恪守法治、诚信履职、专业精进、审慎尽责,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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