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一旦被指控严重罪名,往往面临着巨大的量刑压力。他们的过往经历如同沉重的枷锁,在定罪量刑时可能会被加重考量。然而,法律的天平并非一味偏向严厉处罚,合理的辩护能为嫌疑人争取到公正的裁决。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的厉春艳律师,就凭借其专业能力,在一起有前科开设赌场罪案件中,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轻判。
本案涉及多人开设赌场,被告人LX委托厉春艳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20XX年X月下旬至X月X日,A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某市岚山区XX开设赌场,以“推二八”方式组织赌博20余场次,参赌人员30余人,赌资合计400余万元,抽头渔利47万余元。LX作为核心人员之一,与BX、CX等人以“坐门”方式参与赌博、招揽人员并分成,累计分得抽头5万余元。20XX年X月X日,LX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LX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建议依法从严惩处。该案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加上LX有抢劫罪前科,其面临的量刑形势十分严峻。
律师破局策略
庭审中,厉春艳律师围绕核心焦点展开了精准的罪轻辩护。
首先,在罪名定性方面,公司方(此处指公诉机关)认为LX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厉春艳律师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分点进行论证。其一,从主观故意来看,LX无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他只是参与赌博并辅助招揽人员,这与开设赌场罪要求的主观故意有区别。其二,从行为特征来讲,他没有实施开设赌场的核心组织行为,更符合赌博罪的特征。其三,从法律逻辑分析,不能仅因他参与了赌场的部分活动就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所以,厉春艳律师主张不应以开设赌场罪对LX定罪。
其次,关于从犯地位认定。公诉机关认为LX在犯罪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厉春艳律师指出,LX系A某纠集参与,在赌场中没有决策权、管理权,仅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从犯的规定,依法应减轻处罚。
再者,在量刑情节辩护上,公诉机关强调其有前科应从严处罚。厉春艳律师提出,LX具有坦白情节,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具结书;还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这些情节都符合依法从宽处理的条件。
最后,对于前科影响,公诉机关将其作为加重量刑的重要因素。厉春艳律师则指出,LX的前科为抢劫罪,与本案的赌博类犯罪并无关联,前科不应过度加重本案的量刑,请求法庭综合考量。最终的法律结论是,通过这些辩护要点,争取降低LX的罪责层级,为其获得从轻处罚创造条件。
判决结果
20XX年,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厉春艳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均被采纳。被告人L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相较于同案主犯,量刑显著从轻;相较于公诉机关“情节严重”的指控,成功降档处罚,远低于同案其他核心人员的刑期。这一判决结果,是厉春艳律师专业辩护的胜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权益。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很多企业(此处可类比司法人员)存在一种错误认知,认为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就应一律从严处罚,而忽略了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的准确适用。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即使犯罪嫌疑人有前科,在定罪量刑时也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不能一概而论地加重处罚。这对司法机关提出了警示,在处理案件时要更加严谨、公正,准确适用法律。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这启示他们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宽处理。厉春艳律师在该类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价值。她通过深入梳理案卷证据,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精准的法律定性,让案件的走向更加清晰;合理的庭审策略,使辩护观点得到有效传达。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她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厉春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有前科开设赌场罪这样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轻判,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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