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全面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败诉判决;判令对方当事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我方当事人支付欠付货款七十余万元;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主要部分。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亘煜律师的专业付出与不懈努力。刘亘煜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有12年,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在民商事纠纷处置与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当事人林XX与周XX煤炭买卖纠纷一案,一审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林XX全部请求。林XX在一审败诉后,债权面临彻底无法实现的风险,遂委托刘亘煜律师代理二审。刘亘煜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本案民事、刑事全案卷宗材料,深入拆解案件事实,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诉讼时效是否届满。
证据收集方面存在诸多难点。由于案件历经多年,相关证据分散且部分证据难以获取。刘亘煜律师不辞辛劳,收集了刑事卷宗、证人证言等全量证据。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诉讼时效上。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刘亘煜律师围绕诉讼时效问题形成三大核心代理意见。其一,精准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款,明确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本案诉讼时效应从2020年12月刑事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当事人2023年起诉并未超出三年法定诉讼时效;其二,对方在刑事侦查阶段已对欠付货款事实予以确认,且在刑事、民事诉讼中多次主张货款抵销,该行为依法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其三,双方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属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且本案未超出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合法债权应受法律保护。
在庭审这个关键环节,刘亘煜律师向法院完整提交证据,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还原了当事人多年来持续主张债权、对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客观事实,同时围绕上诉主张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就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专业的释法说理,有力反驳了对方的时效抗辩主张,最终推动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我方的核心上诉观点,成功实现二审翻盘改判,为当事人挽回了七十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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