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实生活中,法律纠纷多种多样。下面这三起不同类型的案件,就展现了法律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诈骗案:从犯认定与退赃辩护
2017年7月至9月,被告人杨X、杨XX、龚X共谋用透视麻将实施诈骗,他们购买工具后,由杨X打牌诈赌,杨XX、龚X协助换牌,共骗取他人赌资24,000元。9月22日,三人换牌时被当场抓获。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的刘波律师担任被告人龚X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涉嫌诈骗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刘波律师早年间在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多次为嫌疑人进行答疑和认罪认罚辩护,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这让他在面对此案时胸有成竹。他经过详细阅卷和庭审分析,提出四点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龚X仅参与第一次购买透视麻将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这为后续争取缓刑或单处罚金奠定了法律基础。他还辩称龚X收到的7000元是杨X归还的私人欠款,并非赃款,降低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评价及涉案金额的直接关联性。同时,刘波律师当庭出示收条,证实龚X案发后已主动退还杨XX10,000元,视作退赃行为,证明被告人积极弥补损失的态度。最后,他强调龚X无违法记录,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蓬溪县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刘波律师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龚X成功获得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结果,避免了牢狱之灾。
2017年9月凌晨,被告人何XX(两人)携带工具盗窃了一台价值2000元的破碎锤并销赃,案发后赃物被追回发还被害人。X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二人犯盗窃罪。刘波律师担任其中一名被告人何XX的辩护人。刘波律师从事12年刑事辩护经验,对于此类案件有着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在庭审中,他指出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系初犯,且被盗物品已返还被害人,减少了被害人的损失,请求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江油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刘波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确有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等情节,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最终判决被告人何XX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离婚案:缺席审判下的权益维护
原告李XX与被告陈XX离婚纠纷一案,2022年10月11日立案受理。原被告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无共同语言,2021年原告曾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予准许。此后原被告仍无联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刘波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其担任绵阳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办理过大量离婚案件的经验,为原告积极争取权益。法院认为因被告多年联系不上,且上次判决后仍无法联系,双方未在一起生活,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小孩近些年一直随原告生活,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23年1月起每年支付子女抚养费8,000元,被告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
从这三起案件可以看出,刘波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本科专业知识,多年来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展现出了专业能力。无论是诈骗案中的从犯认定、盗窃案中的缓刑争取,还是离婚案中的权益维护,他都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在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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