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的履行本应是双方遵循的基本准则,但现实中却常常出现违约情况。某装修装饰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该公司与被告马某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按照约定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接了马某名下房屋的装修工程,合同明确了工程总造价、工程款支付节点以及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公司依约完成了全部装修施工工作,房屋装修完工后,马某也正式入住使用。然而,马某仅支付了部分装修款项,剩余尾款却迟迟未结清。装修公司多次催要,均无果而终。为了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装修公司决定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朱红亮律师自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后,便投身律师行业实习历练,202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式执业,至今已深耕法律实务一线近八年。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核心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能力。案件受理后,朱红亮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她的第一步就是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与核心争议焦点。随后,她针对性地开展了取证工作。她收集整理了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这份合同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工程材料明细表,详细记录了装修所使用的材料,证明了装修公司的投入;款项转账凭证,清晰地显示了马某已支付的款项情况;还有微信沟通聊天记录,其中记录了双方关于工程进度、付款等方面的交流,完整地佐证了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装修合同关系、装修公司已完成施工、马某拖欠工程款及多次承诺付款的事实。这些关键证据的收集,为后续的庭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过程中,被告马某提出了工程质量瑕疵、欠款金额异议等抗辩理由。朱红亮律师沉着应对,逐一进行质证与答辩。她指出,马某已长期实际入住案涉房屋,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提出质量异议。同时,马某未通过司法鉴定等有效方式举证证明装修质量问题系装修公司施工导致,其抗辩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朱红亮律师在庭审中的专业表现,充分维护了装修公司的合法诉讼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核查全部证据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并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5%支付自对应日期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法院判决的核心理由是,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合法有效,装修公司已依约完成装修施工且房屋已交付被告实际使用,被告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依法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被告主张的装修质量问题,无有效证据佐证,且未按要求提交司法鉴定申请,无法证实其抗辩主张,故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纳。
朱红亮律师在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回款案中,凭借精准的案件分析、扎实的证据收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她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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