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可能会出现失业的情况,那么晚我们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必须要申请并得到失业保险金的。所以我们要清楚地知道想要申请并且领取到失业保险金都需要哪些手续呢?总体来说需要以下四点。
第一、当工作人员已经和聘用他的单位结束了长久以来的雇佣被雇佣的关系了,那么他必须在相应的规定时间内去到那些有关于失业的上交保险的部门去办相应的停止保险的手续。并且要在与用人单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已经结束的7天以内把结束雇佣关系的文件并且必须要是原件以及相应的表格提交,那些拥有被看成上交费用的年限的参加保险的那些人都要上交这部分表格。如果想要办理的人员是在1999年之前加入到失业保险的行列中的还需要交上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在招聘时被录用时所填的表格的复印件也是可以的,需要另外把上述的材料送到之前工作地方所在地方的相应的机构。
第二、办理失业保险需要通过的部门如果已经收到了用人的单位所上交的所有的材料以后,必须要在一个礼拜之间审核完毕相关的失业的人所应该得到怎样的失业保险所应得到的相应的对待。
第三、失去工作的人员应该从在结束单位与之的雇佣关系的那日开始,在两个月内带着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具有原件的暂住证,还有两张本人的1寸照片,去到上面所讲述的办理失业保险所要通过的部门进行有关于保险金的一些必要的登记,并且还要填入《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该部门对于失业人员所做的登记重新进行审核之后,如果通过,就要将《失业保险金领取卡》发给失业人员。如果在所限制的时期内没有完成这些工作,就要当成再一次就业来处理。
第四、失去工作的人要从上述所有步骤已经完成的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的十月和十一月(如果遇到了节假日的时候就可以顺序往下延)到他的暂住证上所登记的地方所属于的街道管理劳动以及社会保障的相应机构领取相关的手续。想要顺利领取到这些手续,还要带着《失业保险金领取卡》以及他自己所特有的印章。这一步骤只能本人才能完成。
还有一些其它的补充:
1、如果失去工作的人符合下面这几点,就可以领到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并且还可以拥有所有的有关于失业保险的一切优势。分别是:
(1)参与到失业保险的一切步骤都是按照要求进行的,员工个人以及他所在的单位都履行了在交费上面的所有的义务已经履行了整整1年的;
(2)结束工作并不是自己愿意的;
(3)在做相关的登记时都都是根据法律办事的;
(4)接下来还有应聘工作的要求的。
2、如果失去工作的人做出以下任意一件事的话,就不可以再领到失业保险金:
(1)再一次开始工作的;
(2)按要求去当兵的;
(3)不再居住在国内的;
(4)有养老保险的;
(5)因犯错被拘禁的;
(6)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就已经三次拒绝相关机构帮忙找的工作的;
(7)进入学校进行全日制式学习的;
(8)已经该退休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