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郭X在某市设立了四家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因李X拖欠郭X款项,2017年郭X让李X签署了四份证明,使其成为这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实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七千余万元,李X被以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抓获。这一困境让李X面临着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严重影响了他的自由和未来。此时,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常洁律师登场,她自2017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常洁律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接受委托后,她通过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开始深入调查案件。常洁律师曾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承办过大量刑事案件。在这个案件中,她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查明了核心案件事实:李X虽签署了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X掌控,所有虚开行为均由郭X指使会计张X具体实施。
基于查明的事实,常洁律师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一方面,常洁律师曾担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理事,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精准的判断力。她指出李X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另一方面,她考虑到郭X、张X系本案主犯,为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常洁律师还担任着山西省信X局、共青团太原市委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这使得她的辩点更具说服力。
在二审过程中,常洁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向法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曾成功办理过四百余件刑事相关案件,在庭审把控上有着丰富的经验。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她始终保持专业严谨的态度,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常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X案与郭X、张X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常洁律师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还多次参加央视CCTV12等主流媒体法制节目,是业内极具专业口碑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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