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伟栋的律师,自2018年起就在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是13502201810041043,主要服务厦门湖里区、思明区。他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还成功代理过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被告在和某公司负责人闲聊时,得知对方有意转包某项目工程。这时原告称和该负责人是朋友,可以为被告介绍工程。之后被告和负责人协商先施工,看效果再签合同。后来被告承包了该项目工程,以为是原告从中斡旋促成的,就按原告要求签了工程介绍费协议,约定支付40万元,先付20万,剩下20万因未结算暂时没支付。
没想到,原告谎称没收到一分钱介绍费,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40万。被告本来打算向公司预支工程款来支付,结果公司负责人说原告只是介绍双方认识,根本没提供居间服务,也没促成合同订立。接到起诉书时,被告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该怎么办,整夜都睡不着觉。
王伟栋律师是在被告收到起诉书后介入的。他做了不少工作,首先让公司出具了《说明函》,详细说明了合同签订的过程,以此证明原告没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不用支付介绍费。其次,他根据法律规定,指出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介绍工程收取工程介绍费,所以协议无效,原告不能主张介绍费。最后,他还提出,就算法院认为要支付介绍费,也得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20万,并且有录音为证。
王伟栋律师在处理这个案件时,仔细研究了每一个细节。在查看协议和相关资料时,他发现了协议中关于介绍费约定的不合理之处,以及原告在起诉书中陈述与实际情况的矛盾点。在和被告沟通的过程中,被告提到公司负责人的说法,这让王伟栋律师找到了关键突破口。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伟栋律师的观点,认为不允许私自收取工程介绍费,案涉协议无效,原告无权根据协议主张居间服务费。不过法院认为原告有提供居间介绍服务,可以主张必要费用,但原告没举证,所以不予支付。这样一来,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不用支付居间介绍费。目前原告提起了上诉,还没开庭。
被告原本担心要支付40万介绍费,结果一审就成功免于支付。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靠的是王伟栋律师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打官司就是要讲证据、讲法律,把每一个环节都弄清楚,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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