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腾林坐在办公桌前,目光紧紧盯着眼前的两摞案卷,手指轻轻摩挲着纸张边缘。这两起案件,一起是发起人责任纠纷,另一起是民间借贷纠纷,都充满了挑战。
在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中,王X出资22万元占新设公司10%股份,然而郭X、唐X设立公司时未将王X登记为股东,还擅自将公司承包给案外人。一审王X胜诉后,郭X、唐X不服上诉,形势变得严峻起来。张腾林深知这起案件的棘手,她有着深厚的民商事法律专业功底,曾成功代理过上万起各类案件,包括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在面对此类案件时,她总能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一审时,她围绕核心诉讼请求提交投资款转账记录、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清晰证明双方口头出资协议成立、王X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指出郭X、唐X的违约行为,为一审胜诉奠定了基础。
二审中,面对上诉人提出的“王X知晓收购细节、全程参与经营、默认股权代持”等上诉理由,张腾林凭借自己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逐一进行专业抗辩。她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指出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王X知晓股权代持事宜,其擅自设立公司、承包公司的行为属于对合作事务的重大变更,未征求王X同意,实质剥夺了王X的股东基本权利,严重违反口头协议约定,王X的投资目的已无法实现,协议应予解除,二上诉人应共同返还款项。她这种对法律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得益于她曾在法院和大型国有企业的工作经历,让她对司法裁判规则有着深刻的认识。
而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四原告认为王X生前向鹿X的转账系借款,要求鹿X偿还本金及利息。鹿X辩称该款项是王X通过其向某文化传媒公司的投资款,且原告的起诉属于重复起诉。张腾林作为鹿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了精准的抗辩策略。她首先提出原告构成重复起诉的抗辩意见,提交辽宁省鞍山市某法院生效判决书,证明原告此前已就案涉款项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鹿X,法院已生效判决认定该款项为投资款并驳回原诉请,本次原告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实质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符合重复起诉的法定情形。同时,她提交多组关键证据,包括生效民事判决书、微信聊天记录、《赠与协议》、公司相关文件、现场照片等,充分证明王X系案涉文化传媒公司隐名股东,鹿X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的转款系对公司的投资款,且王X生前与该公司存在密切的经营往来,向鹿X转账符合公司经营常理。她还从证据真实性、关联性角度对原告提交的所谓“用途说明”进行有力质证,指出该证据无被告签名,不能证明款项为借款。
张腾林在这两起案件中的表现,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素养。在面对繁杂的证据和激烈的法律博弈时,她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精准地捕捉到案件的关键信息。她曾为境内多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参与商业谈判、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这些经历让她在处理复杂的商事纠纷时游刃有余。
最终,在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中,法院驳回郭X、唐X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院驳回四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两场胜利,不仅是张腾林专业能力的体现,更是她“秉法而立,持正而行”执业理念的印证。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她始终坚守着自己的职业信仰,用专业和敬畏之心,捍卫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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