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赔偿给不给得看具体情形。要是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索赔,这赔偿是法定的,不能不给。
要是双方自愿签的赔偿协议,没欺诈胁迫等情况,原则上得按协议给。但给付方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经协商或走法律程序,可能变更给付方式或减免。总之,得依赔偿性质和实际情况判断。
二、离婚时赔偿款项能不能选择不给予
1.离婚赔偿款通常不可随意不给。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权利,过错方需依法支付。
2.若过错方拒绝支付,无过错方可起诉维权。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3.若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无过错方同意不支付,法律不禁止。
1.离婚时赔偿欠条一般有法律效力。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欠条就有效。
2.离婚时一方承诺赔偿并出具欠条,可看作就赔偿达成协议。若赔偿事由合理,欠条内容明确,会受法律保护。
3.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请求撤销。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维权。
当探讨离婚时赔偿款项能不能选择不给这个问题,要知道若法院判决需支付赔偿款项却选择不给,可能面临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甚至可能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而且拒绝支付赔偿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在生活的诸多方面带来不便。若对赔偿款项的数额、支付方式存在争议,或者不清楚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等,这些都是和“离婚时赔偿款项能不能选择不给”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相关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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