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将被继承人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继承关系的确立,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条件。
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生前合法拥有的财产才进入继承程序。继承人才能依法或依遗嘱对其遗产进行分割、继承。
在此之前,被继承人对财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比如,被继承人在世时可以自由买卖、赠与、处置自己的财产,他人不得干涉。所以,继承必须等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
二、被继承人失踪,继承何时开始呢
继承一般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被继承人失踪的,若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依法宣告其死亡,那么宣告死亡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继承从该日开始;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继承也从该日起算。在未被宣告死亡前,继承未开始。需注意申请宣告死亡有一定条件限制,如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等。若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被继承的财产应返还或给予适当补偿。
三、被继承人失踪,其财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被继承人失踪不能直接办理财产继承手续。根据《民法典》,首先要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可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等代管;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可申请宣告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限制。
宣告死亡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死亡日期。自宣告死亡之日起,继承人可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等方式办理被继承人财产继承手续。
当我们探讨继承是否要等被继承人死亡这个问题时,其实继承过程中还有其他值得关注的要点。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还面临遗产的认定和分割等问题。像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在分割遗产时,不同继承人之间又该遵循怎样的原则来分配。如果继承人对遗嘱的效力、代位继承等相关法律规定了解不够透彻,就可能产生纠纷。要是你对于继承过程中的这些后续问题有疑问,想清晰知晓自己在继承中的权益和义务,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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