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这是一起发生在大连XX集团旗下分支机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从20XX年到20XX年,A某、B某、CX三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广东XX国旅、广州XX商贸的海珠营业部为据点。他们通过组织旅游、开宣讲会、发传单等手段,面向老年人群体,以年化8%-12%的高息为诱饵,推销旅游线路及海参投资产品,以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审计,两营业部共向313名被害人吸收资金约2789万元,造成损失约2420万元。CX作为业务组长,涉案金额最终被法院认定为203.7万元,损失136.3万元。20XX年X月XX日,三名被告人被抓获,CX退缴违法所得X万元。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他们提起公诉,还建议对CX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当时CX心里特别慌,觉得自己肯定要去坐牢了,未来一片灰暗。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家属在CX被抓后,很快就找到了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万利律师。当时家属心急如焚,每天都吃不下睡不着,担心CX会被判很久的刑。
万利律师介入后,做了大量工作。他仔细查阅了卷宗,卷宗内容很多,大概有上千页。为了更了解情况,他还多次会见CX,和他沟通案件细节。
在庭审中,万利律师围绕定性、金额、量刑三大核心焦点,精准开展罪轻辩护。
关键策略点
地位之辩方面,万利律师明确指出CX仅为基层业务组长,没有决策、人事、财务权,只是执行上级指令,属于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这一观点切中要害,因为从犯的认定直接关系到CX的量刑。
金额之辩上,针对公诉指控,万利律师提交了银行流水、合同、笔录等证据,论证D某100万元投资与CX无关。他发现了案件中金额认定的关键问题,通过合理的证据和论证,为CX争取核减涉案金额。
情节之辩时,万利律师强调CX具备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这些情节的提出,综合考虑了CX的实际情况,为从轻量刑提供了依据。
缓刑之辩中,万利律师补充提交其家庭证明,说明CX为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经济支柱,适用缓刑无再犯风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请求法庭宣告缓刑。这一策略充分考虑了CX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影响。
同类案件经验
万利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在缓刑辩护方面经手过各类罪名的刑事案件。
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万利律师关于D某100万元投资与CX无关的意见,最终核减其涉案金额73.3万元。同时,法庭也采纳了万利律师提出的CX系从犯的意见。
案件裁判结果
20XX年X月XX日,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A某(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XX万元;B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X万元;C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罚金X万元,并且继续追缴三人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对比CX最初面临的可能被判实刑的处境,现在获得缓刑,不用去坐牢,这个结果可以说是非常理想了。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万利律师对案件各个关键要点的精准把握和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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