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8月3日,在佛山市顺德区的一个游乐场里,一场看似平常的追逐打闹,却引发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刑事案件。丁X在游乐场内与9岁的江甲X有了肢体接触,事后江甲X家人报案,丁X被指控犯猥亵儿童罪。一审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判处丁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丁X不服提出上诉,此时,林晓律师登场。
林晓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十载,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面对丁X的案子,他在二审阶段坚持无罪辩护。他全面梳理卷宗材料,从多个角度展开深入分析。他指出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时存在程序瑕疵,男性民警参与、亲属插话干预影响了被害人陈述的独立性与真实性;证人与被害人有利害关系,部分证言证明力不足。同时,现场监控录像无法清晰显示关键细节,不能排除丁X系正常玩闹的合理怀疑,且丁X平时表现良好,缺乏猥亵儿童的动机。林晓还提交了丁X妻子、母亲、同事等人的证人证言等证据,佐证丁X的日常品行及案发时的客观情况。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部分核心观点,认定丁X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2005年7月3日凌晨,唐XX与同乡在返回工厂宿舍途中与保安发生争吵打斗,致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唐XX逃离现场,2025年被抓获。林晓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案发近20年、证据细节复杂的情况,仔细核查全部卷宗材料。他结合同案人既往判决、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明确唐XX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等关键量刑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他重点阐述唐XX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应减轻处罚、作为从犯与被害人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的核心观点,同时针对其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积极论证从宽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此外,林晓积极协调唐XX家属与被害人家属沟通,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代赔经济损失9万元,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庭审中,他全面呈现辩护意见,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处唐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相比其他同案犯获得相对较轻处罚。
林晓作为广东辉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不仅是第九届佛山市律师协会立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还是湛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他秉持“以专业铸根基,以责任护公正”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带领团队为个人、企业、基层组织提供精准、高效、有温度的法律服务,在多起刑事辩护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从轻减轻处罚或无罪判决等良好效果,成为客户信赖的法律伙伴。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