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建明,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自2016年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
今天要讲的是他办理的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在这起案件中自然是被告。这起案件的指控罪名是销售伪劣产品罪,涉案价值近三十万元。被告人和他人一起从福建购买了大量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打算运往外地销售赚钱。可倒霉的是,车辆在运输途中就被烟草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查获了,货物还没流入市场,也没实际销售出去。而且被告人在共同犯罪里不是组织者,只是提供了部分资金,没参与直接运输和接头,起的是次要作用。
被告人的处境可不太好,他有犯罪前科,家里经济还极其困难,家属是低保对象,家里还有未成年子女要抚养,老人还重病在身。接到消息时,家属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整夜整夜睡不着觉,担心被告人会被判重刑。
魏建明律师是在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接受家属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介入案件后,魏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仔细查阅了大量的卷宗材料。他重点围绕犯罪未遂、从犯地位、坦白、认罪认罚、预缴罚金、家庭特殊困难这些方面提出辩护。
在会见中,被告人跟魏律师倾诉了家里的困难,这让魏律师更加坚定要为他争取从轻处罚。阅卷时,魏律师发现了关键证据,证明涉案假烟确实还没销售出去,这为犯罪未遂的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魏律师提交了《辩护词》,明确提出涉案假烟被当场查获,尚未销售、未流入市场、未对消费者与市场秩序造成实际危害,依法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可大幅度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向法庭说明被告人未组织、未运输、未接头、未负责销售,仅提供少量资金,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显著较小,应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对于被告人的前科,魏律师客观承认,但强调前科时间久远、本次犯罪未遂、悔罪态度坚决、已预缴罚金,实现从重与从轻情节的合理平衡。为了让法院了解被告人的家庭困难,魏律师提交了低保证明、病历、子女抚养证明、村委困难证明。他还协助家属多方筹措资金,足额预缴罚金,向法庭展现被告人的真诚悔罪。并且全程保障当事人认罪认罚自愿合法,与检察机关保持沟通。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大部分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时认定犯罪未遂、坦白、认罪认罚、预缴罚金、家庭困难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虽有前科从重情节,但法院仍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实报实销、刑期最短,实现了重罪最轻化处理。家属原本以为至少要判好几年,没想到最后只判了六个月,这结果让他们喜出望外。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也是打专业和用心。这个案子能取得这么好的结果,靠的是魏律师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用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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