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东莞,有这样一起令人关注的案件。这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的敏感刑事案件,案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里,被指控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未成年人意志,欲行奸淫,不过后来自动放弃了;还强行猥亵了被害人。其行为分别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按照法律规定要数罪并罚。
案件性质敏感,社会评价负面,被告人面临着较重的刑期。可以想象,被告人和其家属当时的心情,那肯定是焦虑到了极点,感觉未来一片黑暗。
李晖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在侦查阶段的37天黄金救援期,李晖没有等卷宗到检察院才行动。他在这期间多次会见被告人,前后会见了不少次。首次会见时,李晖不仅了解了案情,还向被告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在侦查人员讯问下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同时,他还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被告人极度焦虑的情绪。
在阅卷方面,李晖制作了“证据比对表”。他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把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通过这样细致的工作,他发现了一些前后矛盾、逻辑不通或与其他客观证据相悖之处,这些就成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李晖还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
庭审发问时,李晖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
李晖自2002年开始执业,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数百件。他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这个案件中,李晖围绕自首认定、强奸罪犯罪中止、从犯地位、主观恶性、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展开精准、克制、专业的辩护工作。他固定了电话传唤到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完整证据链,让被告人的自首得以依法认定,这成为了轻判最核心、最关键的依据。他还精准论证被告人在强奸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未造成损害后果,属于犯罪中止,依法应减轻处罚,直接大幅降低了量刑基准。同时,他对两罪的行为界限、主观故意、危害后果进行专业区分,避免了重复评价、过度追责,实现了数罪并罚的最优量刑结果。他还保障被告人自愿、真实、明知后果地认罪认罚,稳定具结、稳定供述,推动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合理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高度采纳了李晖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应予数罪并罚;认定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认定被告人在强奸犯罪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认定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在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原本被告人面临较重刑期,而实际判决结果显著轻于同类案件量刑水平,实现了轻刑、稳定、公正的理想结果。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晖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和精准的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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