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多少少会遇到小偷的,在法律司法审理中,有偷盗或者偷取行为的一般都是累计犯罪或是多次罪犯。如果一个人犯了盗窃罪之后被判入刑了,到刑满释放之后,因为自己的原因或者是没有工作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在社会上重新又一次进行了盗窃的行为,从而这个行为再一次进行了犯罪,这样的人在法律上情节是较严重的,但是如果只是因为一次邪念而导致盗窃,换句话来说也就是这个人是第一次盗窃的,那么这个盗窃者 应该在法律上怎么减缓自己的罪行呢,下面将给出详细的解答。
首先第一点,第一次盗窃犯罪的人应该在法律上如何给自己争取减缓刑责呢?
如果盗窃者因为偷取他人财物并且被当事人向有关机构单位提出申诉之后,如果这个盗窃者是第一次偷盗的话,那么在法院上这个偷窃者减缓刑责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一般建议的是被起诉者最好是为自己找一个律师来解决这个案件,这样在法庭上减缓刑责的几率会更大一点,更有把握一些。
那么法院应该怎么判断缓刑的条件呢?下面就来说说可以减缓刑责的一些条件吧。
第一个条件是如果当事人想要通过一些手段来减刑的话,那么这个碱性的人必须是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才可以提出申请来减刑,如果法院对这个人判处了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话,那么说明这个人的罪行是比较大的,说明这个人对社会的危害也是比较大的,那么法院将会认为这个人暂时不适合放在社会上去生活,因为怕这个人再次作案或者是给社会中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一般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是不允许减缓刑责的。
第二个条件的话是提出减缓罪行的当事人所犯的罪行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而且这个当事人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悔过态度是比较好的,并且法院以及这个案件的相关人员认为给这个当事人减缓刑责,他出了社会之后对社会也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就可以减刑。
第三个条件可以减缓的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刑罚,对于多次犯罪的人是不可以申请减刑的,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罪犯多次犯罪,屡教不改,法院会认为这个人的思想出现了问题,那么减刑放出社会之后,会对社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如果当事人向法院审理痛过之后,可以减轻当事人的罪行,那么当事人在最开始的时候除了最主要的刑责之外,如果还有附加的刑责之外,那么即使减刑了这个附加的刑责也是需要执行的。不受这个减缓主刑的影响。当事人受到减刑之后,也是有一段时间的减刑考研期限的,这个指的是受到缓刑的犯罪分子是要进行一段时间的考察的,这个考察的时间期限是怎么定义的呢,一般来说是不能低于两个月的,但是最多也不会超过一年左右。那么有期徒刑的减缓考察期间一般是不少于一年,但是最多也不会超过五年的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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