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机械铸造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该公司作为被申请人,面临再审申请人岳XX、文XX等五人的再审申请,再审申请人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认为案涉90万元借款本金不实、相关协议无效,自己不应承担担保责任,甚至指称被申请人构成虚假诉讼。这使得某机械铸造公司的合法债权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某机械铸造公司委托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再审审查程序。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在合同类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不仅是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主任,还担任着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第七届省律协惩戒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同时还是遵义仲裁委和贵阳仲裁委的仲裁员,拥有全过程工程法律风险管理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还获得过贵州省十佳民事代理词三等奖等荣誉。
在接手案件后,李光伟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花费大量时间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对案涉借款、债务转移、担保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快速厘清了完整的事实链条,锁定了再审审查的核心争议。为了构建有效的抗辩思路,他多次组织团队进行研讨,分析再审申请人主张的漏洞。
在举证方面,李光伟律师结合借条、转账凭证、各方协议等证据,充分证明案涉90万元债务系艾XX此前630500元借款的本息结算,苏X作为被申请人原法定代表人及独资股东,案涉债权已合法归属于被申请人;《转款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转移合法有效;《还款协议书》由再审申请人自愿签署,担保责任依法成立。他先后整理了5份证据材料,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法律适用上,李光伟律师准确适用借款合同、债务转移、担保责任及民事诉讼再审审查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再审申请人的主张,从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层面逐一进行抗辩。他撰写了3版代理词,对每个法律要点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论证,清晰地论证了二审判决的合法性与正确性。
经过李光伟律师的专业代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苏X与艾XX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案涉90万元系此前630500元借款的本息结算,债权归属于被申请人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转款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转移合法有效;再审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还款协议书》非自愿签署,其担保责任依法成立,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岳XX等五再审申请人的全部再审申请。
某机械铸造公司对李光伟律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李律师专业又负责,把案子分析得很透彻,让我们心里踏实多了。在整个再审审查过程中,他不仅专业能力过硬,还非常有耐心,及时和我们沟通案件进展,多亏了他,我们的合法债权才得以维护。通过李光伟律师的努力,成功避免了生效判决被推翻的法律风险,保障了债权实现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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