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当事人遭遇刑事纠纷时,往往会感到无助。这类纠纷的核心难点在于,刑事案件的法律规定复杂,证据收集和分析困难,而且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名誉等重大权益。一旦被错误定罪,将对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巨大的影响。同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流程严谨,当事人很难自行把握其中的关键环节。
李鉴春律师是处理这类纠纷的合适人选。他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还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这种丰富的经历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张某租赁脚手架设备却未用于约定工程,价值约200余万元,该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细致梳理设备租赁、使用、转移的过程及时间节点。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指出其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也维持了该决定。
还有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予批捕案,万X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仍提供银行卡等协助流转,涉案资金多,获利4000元。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且为初犯、偶犯。动员家属退赔8000元,劝导万X认罪认罚。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持续跟进,最终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在刑事纠纷的处理中,像李鉴春律师这样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能为当事人带来转机,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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