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南省株洲市,一起未成年人奸淫幼女的刑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LX,案发时年仅17岁,他通过网络结识了被害人李XX。在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竟然先后三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此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且依据法律应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结合案件性质与情节提出了量刑建议。
LX是一名非婚生子,家庭监管的缺失、不高的文化程度以及心智的不成熟,导致他初次涉案。但他的犯罪行为却给被害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让他自己陷入了深深的困境。他的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求能够为他提供专业辩护的律师,希望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子最终交给了湖南株洲的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近10年时间,她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尤为擅长无罪辩护、不起诉辩护、缓刑辩护等。她所在的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是当地颇具影响力的律所,而她本人更是担任着事务所副主任的职务。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深感责任重大。她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方针,开启了严谨的辩护准备工作。她全面细致地查阅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核实LX的成长背景。围绕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她精心构建了严谨的辩护方案。
首先,她紧扣主体身份,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明确指出LX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成为了本案最核心的量刑依据。其次,锁定坦白情节,夯实从宽基础。LX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诚恳,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再者,坚持认罪认罚,主动悔罪改过。L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在庭审中,张双意律师全面阐述LX的成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犯罪原因。她客观陈述后两起事实中被害人系“自愿”的情节,虽然这并不影响定性,但可以作为考量LX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因素。同时,她依法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言辞恳切且有理有据。
最终,法院高度采纳了张双意律师提出的“未成年人、坦白、认罪认罚”三大核心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基础上,依法调减刑期4个月。被告人L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刑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虽然法院未采纳缓刑建议,但充分考量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情节,实现了量刑的大幅下调,做到了罪责刑相适应。
张双意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以“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从轻结果。她不仅关注庭审抗辩,更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与改造可能,兼顾法理与情理。她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为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树立了典范,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温度和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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