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某涂料公司主要从事涂料生产销售,李XX因经营需要多次向该公司采购涂料。2024年7月双方对账,李XX出具欠条确认欠货款74680元,约定2024年11月10日前付清,还明确逾期需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付款期到后,李XX仅付5000元便不再支付。供货企业发律师函催告无果,遂委托浙江湖州陈培桔律师于2026年提起诉讼。陈培桔律师自2020年起执业于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
在案件处理初期,陈培桔律师利用其曾在通讯行业全程参与分支机构筹建落地、日常经营管控等工作所积累的企业交易模式、采购销售风控经验,对采购供货记录、结算欠条、付款凭证、律师函送达记录等进行了细致整理,固定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使得欠款金额、逾期事实以及违约承担维权费用的合同约定得以清晰锁定,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进入诉讼环节,陈培桔律师依据欠条违约条款,精准适用买卖合同逾期利息计算标准,足额主张货款、逾期利息以及律师费,对诉讼诉求进行了优化。她凭借在通讯行业积累的对商事交易痛点和企业经营风险的了解,跳出法条固化思维,充分考虑商业实操性,最大化保障了企业的债权。
在小额诉讼调解阶段,陈培桔律师结合买方还款能力,适配小额诉讼调解流程,定制了长周期分期方案。同时,她增设了逾期加付违约金和全额强制执行条款,这一举措区别于普通分期调解,有效降低了企业后续的回款风险,高效结案减少了企业的诉累。
最终,2026年5月经长兴县人民法院小额诉讼程序调解结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调解方案,李XX合计支付货款及维权费用72480元,若任意一期逾期需额外加付7800元违约金一并强制执行,案件诉讼费由李XX承担。陈培桔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余件,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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