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8月25日,一场涉及诈骗的案件在黄冈悄然展开。被告人谭XX通过“飞机”软件结识上线刘XX,随后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更改微信资料、添加好友,冒充领导与他人沟通,意图骗取财物。他们将微信头像换成黄冈市委领导头像,昵称随机更换,地址改为湖北黄冈,并下载“Todesk”远程操控软件进行操作。卢XX、严XX添加的好友朱XX、李XX分别收到转账电子回执并被要求转账,所幸二人警觉未得逞。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谭XX、卢XX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但仍构成犯罪。
此时,高永帅律师介入此案。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211202110337601,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也是工会调解员。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庭辩能力。
在办理此案时,高永帅律师面临诸多难点。首先,公诉机关指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量刑较重;其次,谭XX曾参与诈骗行为,证据对其不利;再者,如何准确认定谭XX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是关键问题。
针对这些难点,高永帅律师制定了一系列策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谭XX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应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谭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高永帅律师还指出,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其他诈骗行为均由上线远程操控完成,不能认定其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
2024年,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谭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620元。这一判决结果对谭XX来说意义重大,缓刑避免了他立即入狱服刑,为他的生活和未来保留了希望。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类似诈骗未遂案件,律师可以从犯罪情节、作用地位等方面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准确认定各被告人的角色和责任至关重要;同时,充分利用法律规定的从轻情节,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诈骗案件频发,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是关键。高永帅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辩护。执业证号为14211202110337601的高永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捍卫了权利、守护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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