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始于2014年,瓮安县某正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告)主营商品房开发销售。被告有意购买其开发的小区房屋,签署《置业预算表》,明确房屋位置、建筑面积、折后单价、总价等核心条款,折后总价261857元。被告仅付10000元首付款,2016年4月原告交房,被告装修入住却拒不支付余款。原告催收无果后,委托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简崇亚律师于2019年开始代理此案。
在梳理证据阶段,简崇亚律师展现出其扎实的法学本科专业知识。她整理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置业预算表》、房屋交付记录、物业居住证明、房款收款收据等完整证据链。凭借这些证据,锁定了双方房屋买卖关系真实合法有效,《置业预算表》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简崇亚律师此前曾为多家大型矿产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合同管理和证据梳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使得她在处理此案时能够迅速找到关键证据,为后续的诉讼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包括主张价格变更、承诺书问题及无逾期利息约定等。简崇亚律师紧扣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庭指出被告提交的新预算表、新承诺文件无原告公司盖章,无法律效力,无法证明价款变更合意。被告无法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简崇亚律师曾处理过百余件诉讼及非诉案件,深谙民商事案件裁判规则与庭审要点,能够精准捕捉对方证据漏洞,有力驳斥被告的抗辩。
结合被告已实际收房、装修、长期居住的事实,简崇亚律师主张原告已履行交付义务,被告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全额支付余款。她从证据梳理、风险预判到庭审抗辩,全流程把控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简崇亚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全额支付拖欠购房款251857元,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简崇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房企挽回损失。她深耕法律行业8载,实务功底扎实,办案思路清晰,曾获得企业合规师(高级)、国家二级建造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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