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厉春艳律师目前在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处理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案件。她已累计承办案件逾数百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超50%,还多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等有利结果,同时担任当地多家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
厉春艳接手过一起涉多人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20XX年X月下旬至X月X日,A某在日照市岚山区XX开设赌场,以“推二八”方式组织赌博20余场次,参赌人员30余人,赌资合计400余万元,抽头渔利47万余元。被告人LX作为核心人员,与其他人以“坐门”方式参与赌博、招揽人员并分成,累计分得抽头5万余元。20XX年X月X日,LX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LX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因LX有抢劫罪前科,这起案件量刑压力极大。
厉春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介入案件,深入梳理案卷证据、会见当事人、制定辩护策略。庭审中,她紧扣罪名定性、地位作用、量刑情节三大核心焦点,精准开展罪轻辩护。在罪名定性上,她主张LX行为更符合赌博罪特征,其无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与核心组织行为,仅参与赌博、辅助招揽人员,不应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对于从犯地位认定,她指出LX系A某纠集参与,无赌场决策权、管理权,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关于量刑情节,她提出LX具有坦白情节,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还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且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可依法从宽处理。另外,针对前科影响,她指出LX前科为抢劫罪,与本案赌博类犯罪无关联,前科不应过度加重本案量刑,请求法庭综合考量。
20XX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厉春艳律师核心辩护意见均被采纳,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轻判。被告人L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相较于同案主犯,量刑显著从轻;相较于公诉机关“情节严重”的指控,成功降档处罚,远低于同案其他核心人员刑期。
除了这起案件,厉春艳还处理过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案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在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案中,被告人AX通过她的辩护被成功认定为从犯,并获三年缓刑。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她助力当事人实现了56万债权全额落地。她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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