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均目前在内蒙古正捷律所处理刑事领域案件。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电诈犯罪类案件。
苗均办理过众多有影响力的案件。其中一起虚开发票案令人印象深刻。被不起诉人林X是某工程公司管理人员,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委托苗均为其辩护。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该工程公司因经营需要劳务发票,林X作为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无真实劳务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联系劳务公司,签订虚假协议并支付开票费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多份,价税合计金额较大。案发后,公司已足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公安机关经侦查,以林X涉嫌虚开发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苗均律师介入后,精准审查追诉时效、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检察机关依法对全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审查,核实涉案发票、资金流向、补缴凭证等材料,认定林X行为已符合虚开发票罪构成要件,同时查明犯罪行为终了时间、立案时间及追诉期限等关键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林X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是林X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属情节严重,法定最高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为五年,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而本案立案时间已超出法定追诉期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林X不起诉。
另外,在强奸罪刑事案例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在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刘X委托苗均出庭辩护,其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本次犯罪后主动到案、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家属谅解。苗均结合案件事实提出辩护意见,认可指控罪名,同时提出被告人系“可能知道”对方年龄、存在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量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全面审查证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判决被告人刘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随案移送的手机依法予以没收。
还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审改判案例,公诉机关指控刘X、黄X、苗X三人,明知是诈骗犯罪所得仍受指使跨省取现、转移赃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刘X、黄X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刘X委托苗均担任二审辩护人。苗均重点围绕犯罪数额认定、证据充分性、量刑过重、新司法解释适用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主张一审量刑偏重,应结合新司法解释降低量刑幅度。二审法院审查全案证据,采纳新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标准的调整,并综合从犯、未遂、坦白、认罪认罚、退缴罚金等情节依法改判。刘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已缴纳);黄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已缴纳);苗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扣押赃款发还被害人,作案工具依法没收。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