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洁目前在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处理民商事领域案件,擅长公司合伙、经济合同、婚姻家庭、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2025年,马洁接手了一起汽车贷款逾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被告孙某因购车与原告某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贷款111,000元并以车抵押。后孙某未能按期足额还款,截至2025年12月26日,尚欠本金82,116.96元、利息3,883.04元,合计86,000元。原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归还欠款本息,并在其未履行付款义务时对抵押车辆行使抵押权。
马洁接受孙某委托后,梳理案件发现,孙某对贷款逾期无异议,但经济状况紧张,难以一次性付清欠款。针对此情况,马洁确立“以调促和、争取分期、保住车辆”的代理策略。她在庭前积极与原告代理律师沟通,表明孙某还款意愿及暂时缺乏一次性清偿能力,争取对方理解。同时,协助孙某梳理收入与支出状况,制定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马洁与原告方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孙某于2026年1月至2027年11月,每月20日前支付1,500元;余款51,500元于2027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若孙某任一期未按时付款,原告有权就剩余欠款本金、贷款利息及逾期利息一并申请执行,但原告最终取得的贷款利息、逾期利息总额不得超过以年利率24%为上限计算的金额。若孙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对抵押车辆协议折价或申请拍卖、变卖,并享有优先受偿权;变卖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孙某所有,不足部分由孙某继续清偿。案件受理费10元免予收取。
除了这起案件,马洁还处理过其他复杂案件。在转贷资金引发的百万借贷纠纷中,原告焦X与被告郭X系亲戚,郭X借款60万后陆续还款,焦X起诉要求郭X偿还本金38.5万元及高额利息。马洁接受郭X委托后,制定多层次抗辩策略,包括质疑原告债权人资格、主张利息约定不明、借款合同无效、已付利息折抵本金、按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等。虽法院未采纳合同无效及利息约定不明主张,但马洁的抗辩促使原告下调利息诉求,最终法院按较低标准计息,大幅降低了郭X的还款压力。
在许X莫名“被股东”遭限高案中,许X被亲弟弟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等受严重影响。马洁代理许X提起确认之诉,虽法院裁定不属于民事管辖而驳回起诉,但通过此次诉讼明确了案件性质,为许X后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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