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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起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某后勤管理公司因经营周转与原告产生资金往来,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仅偿还少量款项,并多方抗辩,主张借款仅为公司债务、实际借款金额不实等。按照当地法院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对债务主体认定的习惯,需要明确区分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判断是否存在法人人格混同。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证据梳理和法律适用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的龚彬律师接手了此案。
龚彬律师所在的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龚彬律师系统梳理多年繁杂资金流水与全部书面债权凭证,完整固定证据链条。作为专注债权债务领域的律师,他逐一反驳对方各项不合理抗辩,精准适用民间借贷及公司法相关规定,有效论证个人与公司共同偿债责任,突破债务主体认定难点。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涉案法定代表人多次以个人名义出具债权结算凭证,实际参与借款接收、还款履行全过程,且涉案公司与股东存在人员、财产、经营高度混同,构成法人人格混同,依法判决二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在处理债权债务纠纷之余,龚彬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
在另一起多人团伙开设赌场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桑某某长期参与赌场经营管理。龚彬律师全面阅卷核实案情,精准厘清桑某某实际参与时段,剔除无证据佐证的犯罪指控,有效缩减犯罪事实认定范围。紧扣当事人坦白认罪、系初犯等法定从轻情节,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展开庭审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龚彬律师的辩护意见,桑某某被从轻处罚。这表明,在同一类案件中,不同地区的处理差异可能直接影响结果,熟悉本地司法实践特点对于律师为当事人争取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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