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多次盗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委托人因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自行车、电动车,涉案财物价值共计一千余元,被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由于其有盗窃行政处罚前科,此次行为符合多次盗窃入罪标准,面临刑事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在这方面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小额多次盗窃不会被追究。就像本案中的委托人,多次进行盗窃,以为金额小不会有严重后果,却不知多次盗窃已达到入罪标准。这种行为的隐患在于,一旦达到法律规定的入罪条件,就会面临刑事处罚,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其二,不了解自首等从轻情节的重要性。很多人在犯罪后,没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意识,错过了可以从轻处罚的机会。
面对这起案件,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增匀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王增匀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3年,执业证号为13303201310780502,服务地区为浙江温州,联系地址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大道亨哈大厦6楼。他是嘉兴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作为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80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00余件,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600余件,还曾担任多家企业、政府法律顾问,在刑事辩护和诉讼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王增匀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首先,他及时介入,第一时间会见委托人,核实盗窃次数、财物价值、到案经过等核心事实,固定了其主动等候民警、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取证方面,王律师注重细节,通过与委托人的深入交流和对案件材料的仔细研究,准确把握了自首这一关键情节。其次,他积极协助委托人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顺利获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化解了社会矛盾,为从轻处罚奠定了基础。在调解过程中,王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促成了双方的和解。然后,引导委托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配合公诉机关适用速裁程序,并明确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后,在庭审中重点论述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请求法院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增匀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委托人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罚金已缴纳,委托人无需羁押服刑。
王增匀律师秉持“恪守法治、诚信履职、专业精进、审慎尽责”的执业理念。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他优先考虑调解,积极促成退赔谅解,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挖掘从轻、从宽情节,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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