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3年3月至5月期间,东莞市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与东莞市XX公司(以下简称早班车公司)先后签订了十份承揽合同,约定XX公司为早班车公司加工各类服装。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货款金额、货物交付情况以及逾期交货违约金等问题产生了纠纷。XX公司称早班车公司尚欠货款494012.7元,而早班车公司则认为只欠271049元,还反诉XX公司延期交货并要求其收回多交的货物。
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的严驰律师接手此案后,仔细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他注意到XX公司提交的一份《证明》,该证明由早班车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出具,内容显示早班车公司确认下单生产的部分货物因自身仓库空间有限,暂存放在XX公司。严驰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这份《证明》是本案的关键证据。
为了固定这一细节,严驰律师进一步收集了相关的送货单、明细表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法庭上,他指出《证明》明确了存在部分货物未移交的事实,而早班车公司虽确认《明细表》中的628454.5元是根据《出货单》制作,但却无法统计出尾货数量,这表明尾货并未包含在该金额内。同时,早班车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拒收多交货物或在合理期限内要求XX公司收回,应视为同意接受。
对于逾期交货违约金,严驰律师依据《证明》中早班车公司对部分货物交货期无异议的表述,成功为XX公司减免了大部分违约金。最终,法院采纳了严驰律师的观点,判决早班车公司向XX公司支付货款39227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XX公司向早班车公司支付违约金10502.37元。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合同纠纷中,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可能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尤其是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和交易情况的文件。对于一些重要的沟通和约定,最好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严驰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0件。在各类民商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他凭借着对细节的敏锐把握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在此次承揽合同纠纷中,他从一份《证明》入手,抽丝剥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再次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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