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能想到,一场看似普通的寻衅滋事案件,最终竟会以缓刑判决收尾。20XX年X月X日凌晨,被告人CX(案发时未满18周岁)因与14周岁未成年人A某有矛盾,伙同B某等人,持“关刀”、伸缩棍追逐、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轻微伤。案发后,CX主动投案。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因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建议从重处罚;同时结合其未成年、认罪认罚、赔偿谅解、自首等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或适用缓刑。
在很多人看来,CX持凶器伤人,又是未成年人犯罪,这情况可不乐观。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很容易陷入误区,比如以为只要认罪认罚就能从轻发落,却忽略了其他重要的量刑情节。而且,在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方面,也存在很多法律盲区。就像CX的家人,一开始根本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为CX争取权益。
就在一家人焦急万分的时候,广东尚诺律师事务所的吴月明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吴律师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执业证号为14408201811076296。她就像解谜人一样,开始仔细梳理案件。
庭审中,吴律师紧扣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核心要点,精准提炼辩护意见。首先,她强调自首情节,明确C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其次,突出未成年人身份,案发时CX未满18周岁,心智尚未成熟,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再者,认罪认罚从宽,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理。另外,积极赔偿获谅解,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XXX元,取得被害人及家属书面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CX无违法犯罪前科,本次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低,恳请法院适用缓刑,助力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经过吴律师的努力,广东省XX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她的核心辩护意见。一审判决被告人CX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这个结果可谓是皆大欢喜,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结果,避免其入狱服刑。
吴月明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数百件。在这个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中,她精准把握案件自首、未成年、赔偿谅解等关键量刑情节,构建全面、严谨的辩护体系。面对涉未成年人、持凶器伤人的从重处罚情形,通过专业辩护成功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判决,有效降低刑罚强度,避免未成年人因短期监禁留下严重人生污点,保障其教育、就业、回归社会的权利。广东尚诺律师事务所的吴月明律师,用她的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带来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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