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们公司接了一个商务酒店的装饰装修工程。当时因为合作方看起来挺靠谱,就没签正式的书面合同。工程顺利完工后,当事人们核算了一下,对方还欠856158元工程款。当事人们多次去催要,可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一会儿说资金周转困难,一会儿又说工程质量有问题。当事人心里特别焦虑,这可是公司一大笔资金,拿不回来公司的资金链都会受影响。当事人当时想,是不是当事人们催款的方式不对,于是就换了不同的人去和对方沟通,甚至还降低姿态求他们尽快付款,但都没有用。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态度好,对方总会把钱给当事人们的。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当事人开始四处打听律师。朋友给当事人推荐了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的胡多兵律师。当事人上网查了一下,胡律师从2017年就开始执业了,执业证号是13304201810016926,服务地区主要是浙江嘉兴,律所就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876号。他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执业至今承办了800多件案子,在债权债务领域很有经验,尤其是合同买卖案件。当事人和胡律师面谈的时候,他认真听当事人讲完事情的经过,然后条理清晰地分析了当事人们的情况,说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当事人们有实际施工的证据,还是有很大机会拿回工程款的。他的专业和自信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当事人当时就决定委托他帮当事人们处理这个案子。
胡律师接手案子后,马上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让当事人把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都整理出来,包括施工图纸、采购材料的发票、工人的考勤记录等等。他仔细查看这些资料,分析证据要点,锁定了争议焦点。然后,胡律师凭借他丰富的民商事纠纷处理经验,和被告方进行沟通协商。他多次和对方打电话、发函,表明当事人们的立场和诉求。在这个过程中,胡律师始终保持着专业和冷静,既让对方知道当事人们拿回工程款的决心,又给对方留出了协商的空间。
到了庭审阶段,胡律师更是发挥了他出色的谈判协商能力。他在法庭上搭建起当事人们和被告沟通的桥梁,详细阐述当事人们的主张和依据,同时也倾听对方的意见。他还针对对方提出的所谓工程质量问题,用当事人们整理的证据一一进行反驳。经过胡律师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诉请工程款856158元,当事人原本想着能拿回70万就不错了。但在胡律师的努力下,最终被告一次性支付欠款金额为716000元,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届满再退回。而且协议还明确了逾期付款责任,约定案涉装饰装修合同产生的纠纷一次性解决。这不仅让当事人们公司的资金周转得以恢复,还避免了后续的法律争议。
这次经历让当事人深刻体会到了胡律师的专业和能力。如果没有胡律师,当事人们可能还在和对方无休止地扯皮,工程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真的特别庆幸能遇到胡律师,他用专业的知识和负责的态度,帮当事人们解决了大难题。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会找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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